為深入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1〕18號)和《關于進一步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通知》(國衛辦醫函〔2020〕405號)有關要求,指導醫院開展智慧醫院建設,提升醫院服務及管理精細化、智能化水平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就醫獲得感,9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發布《關于開展2021年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和智慧管理自評工作的通知》。 評估對象:應用信息系統開展智慧服務和智慧管理的二級及以上醫院 評估內容:醫院智慧服務分級和智慧管理分級 數據填報時間:2021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